因工作需要,我县部分乡镇卫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工作人员51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具体条件见公告(附件1)。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2日-4日(8:00-12:00、15:00-18:00)。
3.报名地点:石门县卫生健康局3号楼2楼会议室。
4.需提交的材料
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按提示操作),用A4纸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⑤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程序:填写报名表—资格审查—信息采集—报名结束。
6.资格审查:县卫健局、县纪委监委按照招聘方案共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7.领取准考证:2020年9月15日(8:00--12:00;15:00-18:00)在石门县卫生健康局人事与科教股(2303室)领取。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实际操作技能测试两部分,笔试和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一)笔试
1.开考比例:按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2.时间及地点:2020年9月16日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4.成绩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义,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48小时之内按程序申请查分。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
(二)实际操作技能测试
1.实际操作技能测试对象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实际操作技能测试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的考生,笔试成绩低于40分者(按百分制计算),不得进入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环节。
2.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方式:
3.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9月20日在石门县卫生健康局网站予以公布。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排名;笔试成绩与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者,按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不去除分和分的成绩排名;如再相同者,则另行加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组织考核时,应根据考核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核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核结论。
八、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九、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由县卫生健康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按要求报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门县卫生健康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个人档案经县卫健局审核合格后,报县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时间3年,聘用期内不得调动单位。
十一、监督
县人大社会委、县政协社法民宗委、县纪委监委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
十二、信息发布及注意事项
1.招聘公告通过石门县卫生健康局网站、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等相关信息通过石门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发布。
2.考生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注意浏览相关网站。考生凡不按要求或不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实际操作技能测试、体检、考核、提供相关资料等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名条件要求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专业名称主要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公告中涉及到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和其他与时间期限相关的资格条件,除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均以2020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4.其他要求。本次招聘处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除自境外入境、有密切接触、确诊或疑似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其他考生凭健康码参考。考试期间,参考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
5.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本公告由石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6.郑重提示: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组织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 0736-5203913(石门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736-5329855(石门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监督电话: 0736-5336006(石门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1:石门县2020年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数量及具体条件.xlsx
附件2: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石门县卫生健康局 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2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