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和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疫指秘〔2020〕33号)和《关于进一步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疫指办〔2020〕338号)要求,经研究,利辛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20年利辛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6名。具体招聘岗位见《2020年利辛县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章》(附件)。

在2020年利辛县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入伍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和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4年9月4日(含)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报名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8月20日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lixin.gov.cn)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http://lixin.pzhl.net/index.php)公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以下简称“安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红码”、“黄码”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安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通过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xin.gov.cn)《通知公告栏》中招聘公告内链接进入报名系统,也可直接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http://lixin.pzhl.net/index.php)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4日9:00至9月8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http://lixin.pzhl.net/index.php)”报名时,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0年利辛县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要及时告知)。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由专人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终以现场资格复审为准),于9月9日16: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9月9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http://lixin.pzhl.net/index.php)”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9月9日16:00前改报(逾期不予补报)。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http://lixin.pzhl.net/index.php)经第三方支付平台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即完成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9月10日22: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人社部门核准后,降低开考比例为2:1,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招考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11日9:00-11: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应于9月11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查。

5、报考人员可于9月16日9:00--9月18日17:00从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且“安康码”为绿色人员方可进入考场。考试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考生在考试前一天与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报备后(正常上班时间,0558-8812151、8803137),可于考试当天直接前往指定考点,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等材料,如实报告近期接触史、旅行史等情况,并作出书面承诺,经核验后安排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四)笔试

2020年利辛县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20分。

《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按4:6权重合成计算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下同)。笔试成绩设定分数线60分,未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2020年9月19日 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五)加分

加分政策:属经安徽省统一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服务基层项目”安徽籍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书到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若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名单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面试费用80元),打印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分值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终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1.2×60%+面试成绩×40%。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终成绩相同的,依次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考试终成绩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九)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入编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各招聘单位聘用人员服务期限由各单位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流动。

五、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由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招考工作。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试聘用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558-8812151(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8-8832052(利辛县卫健委)

监督电话:0558-8809913(利辛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

各招聘单位电话见《岗位表》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本次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资料。

本次招聘由利辛县卫健委、利辛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2020年利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利辛县卫健委

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

2020年8月20日

 

 

 2020年利辛县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