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区卫生健康系统专业化干部队伍结构,为加快“健康新都”建设提供坚强人才保障,根据《成都市新都区特需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新委组通〔2018〕10号)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新都区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卫生人才3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引进目标

(一)引进对象

围绕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领域,引进3名卫生健康后备人才。

(二)引进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招聘方式,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选聘。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进入成都市新都区医院事务服务中心工作,解决事业编制。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犯罪和相关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三)研究生毕业院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列入“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范围的国内高校。

2.列入“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范围的国内高校,且专业所属学科列入一流学科建设范围。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因专业代码调整导致报名人员专业和岗位需求表中专业不能完全对应的,由现场考核小组综合研究确定。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公告

在智联招聘网站、高校、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新都区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发布引进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2020年8月21日12:00起至2020年9月11日17:00止。应聘人员需登录网站(网址:https://special.zhaopin.com/Flying/Society/20200813/121969507_14571660_ZL29170)进行报名,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上传至简历附件(“附件名称”处注明:岗位序号+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并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考核前到现场审核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相关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现实表现鉴定材料扫描件。

2.应聘人员须现场提供以下资料:

(1)应聘人员自荐书;

(2)报名表;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高校或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材料原件。

(三)考核

采用“资格审查+考核”的方式进行。

1.由考核小组根据应聘者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自荐材料等基本情况和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者将在2020年 9月12日17:00前,以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报名者补齐相关材料。考核当日08:00,由考核小组根据应聘者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自荐材料等基本情况和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工作全过程,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2.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抽签确定考核顺序。

3.考核时间:2020年9月19日上午09:00开始

考核地点:成都川视宝光宾馆(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宝光大道中段126号)

考核方式:结构化面试

考生在考核小组的指令下进行答题和答辩,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应聘者答题和答辩情况在面试成绩表上对应聘者进行打分。  

4.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名总成绩相同,首先按照《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川疫指发〔2020〕29号)文件精神,优先录用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执行)。其次组织考核小组采取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加试。

5.若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2,则取消相应岗位。

(四)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通过考核、体检、考察及公示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

享受国家现行政策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

(二)其他

1.按照新都区人才新政,参照特需人才管理,博士研究生可享受20万元的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可享受5万元安家补贴。

2.在我区服务时间不低于3年。

五、经费来源

相关费用从新都区人才专项经费中列支。

六、纪律监督

为保证引进工作公平、公正,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宜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照《2020年度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成人社发〔2020〕23号)文件要求,落实考生防疫要求并签订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咨询电话:028-83970727

 

附件:1.成都市新都区2020年卫生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2. 成都市新都区2020年卫生人才引进报名表

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21日

 

 

附件1

 

成都市新都区2020年卫生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附件2

 

成都市新都区2020年卫生人才引进报名表


1.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扫描件)

3.学位证(扫描件)

4.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

5.现实表现鉴定材料(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