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招聘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简阳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其中,拟专项招聘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1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及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

(一)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先上岗,后考证”的规定,若被聘用,须在聘用合同约定的1年试用期内取得本次公开招聘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护士执业资格证;未在聘用合同约定的1年试用期内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受疫情影响毕业的可根据所在高校相关规定适当延长)。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4.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规定的条件(详见附件1)。

其中: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9月23日以后出生(不含9月23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9月23日以后出生(不含9月23日)。“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9月23日以后出生(不含9月23日)。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报名开始时。

学历(学位)、专业及资格证: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学位证和资格证等证书,应与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岗位表中要求的 “全日制”指各层次学历均需符合此要求。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其学历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所需专业”是指具体专业名称。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工作经历:招聘条件中要求工作经历的,其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9月23日。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择业期一般为两年。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日期2020年9月23日)。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2020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不含受疫情影响原定夏季毕业的应届生)。

9.简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不进行网上报名阶段资格初审和现场报名。请考生务必严格按照招聘单位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名网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电脑登录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目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0年9月23日09:00至9月27日17:00。

网上缴费:2020年9月23日09:00至9 月28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0年10月14日至10月17日。

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简阳市人才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附件等信息。

1.报名注册

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主考机关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原件校验)、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终确定。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4.确认缴费

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0年10月14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6.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1.笔试成绩

笔试折合成绩(卫生类)=《医学基础知识》×6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岗位代码:03001-03018)

笔试折合成绩(公共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60%+《公共基础知识》×40%(岗位代码:01001-01004)

2.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岗位代码:03001-03018);

公共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代码:01001-01004)。

笔试各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4.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达不到1:3的,经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20年9月30日前在“简阳市人才网”(http://www.jysrc369.cn)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0年10月14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5.政策性加分: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为2020年9月23日)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四川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以及参加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的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请于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向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3楼320办公室,地址:简阳市河东新区射洪坝街道办松林路333号,联系电话:028-27028363)递交下列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加分(已按规定享受过上述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考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所在县(市、区)具有大学生志愿者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评为优秀的材料,服务协议、服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加分情况于2020年10月16日前在“简阳市人才网” (http://www.jysrc369.cn)上公布。

6.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7.笔试成绩预计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简阳市人才网”公布。

8.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资格审查(原件校验)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1.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在“简阳市人才网” (http://www.jysrc369.cn)公布。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末位笔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出现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的人数之比达不到1:2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调减后仍然达不到上述比例,则取消该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在“简阳市人才网” (http://www.jysrc369.cn)公布。

2.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须本人持以下资料参加:(1)笔试《准考证》;(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参加本次考试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4)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先上岗,后考证”的规定,可暂不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及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5)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6)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其中,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相应资料:(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按模板出具,详见附件2);(2)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3)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鲜章的工作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从事具体工作的起止年月、工作表现等),加盖工作单位鲜章的包含此段工作经历时间段的工资清单或者社保部门出具的包含此段工作经历时间段的社保缴纳清单;(4)报考03012、01003岗位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档案保管存放部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并亲笔签署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承诺书内容详见附件3);(5)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未领到毕业证(学位证)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及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所载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时间、学历、学位和所学专业等。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未领到各类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由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的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所载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号码、何种执业资格及认定时间等。其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条件,以报考者提供的毕业证、学位证、档案等记载为准。

    3.资格审查(原件校验)要求: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人。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为1:2。面试当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放弃、缺考或面试资格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等原因导致该岗位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但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仍视为面试形成竞争的有效比例。

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公布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简阳市人才网” (http://www.jysrc369.cn)上公布。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相同者,笔试科目,卫生类《医学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公共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科目卫生类《医学基础知识》或公共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再相同者,再组织一次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的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的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的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简阳市人才网” (http://www.jysrc369.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对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同一招聘岗位涉及不同招聘单位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组织拟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

拟聘人员如系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先上岗,后考证”的规定,须在聘用合同约定的1年试用期内取得本次公开招聘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护士执业资格证;未在聘用合同约定的1年试用期内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在乡镇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所聘单位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流(调)动。

十、纪律与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要求开展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一、其它

(一)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成绩公布、资格审查、体检、递补等事项,在“简阳市人才网”(网址www.jysrc369.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聘工作。因报考者不及时、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各环节的考聘工作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阳市卫生健康局无关,特此提醒。

 

监督电话:简阳市纪委监委驻简阳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28-27028362

简阳市纪委监委驻简阳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28-27028282                    

咨询电话: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8-27028363

              简阳市卫生健康局  028-27028288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028-12333

附件:1.2020年简阳市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版)

      3.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模版)

 

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简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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