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批拟招聘人员公示期已满,批招聘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批招聘情况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求,重新调整了招聘岗位。现将第二批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内、外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  二、招聘对象及专业要求  招聘对象为省内、外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  招聘专业包括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  三、招聘计划  讷河市通江、兴华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2名。具体岗位详见《讷河市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批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三)年龄40周岁以下,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18日-9月25日。  应聘人员需要登录讷河市政府网站(www.nehe.gov.cn)下载并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二)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到讷河市卫生健康局基层股现场报名(联系人:张金金,联系电话:0452-8969532,电子邮箱:nhwsjyz@126.com)。实行公开报名,报名人数不受招聘比例限制。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先由讷河市卫健局进行资格初审,然后报齐市卫健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全科医生证、职称证等原件、复印件及2寸蓝底照片两张。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面试或考察  有竞争的岗位通过面试方式择优聘用,没有竞争的岗位,直接考察聘用。取得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的住院医师和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直接考察聘用。  (五)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由讷河市卫健局组织,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结束后,讷河市卫健局将拟聘用人员在卫生健康局、人社局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结束后,由讷河市卫健局将招聘人员信息表上报齐市卫健委备案。  六、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讷河市卫健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合同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专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人员户籍管理。可以保留户籍或由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用工单位所在的行政区,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注册类别和编制管理  1.凡参加全国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附件1:讷河市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批招聘计划表  附件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讷河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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