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备完成岗位职责的能力。
2) 具备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在相应专科从事护理技术工作5年以上的注册护士。
3) 接受科室专科护士培训评价,并达到要求。
4) 精通本学科基本理论、专科理论和专业技能,掌握相关学科知识,掌握专科危重病人的救治原则与抢救技能,在急重症病人救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5) 有丰富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能循征解决本专科复杂疑难护理问题,有指导专业护士有效开展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的能力。
6) 有组织、指导临床、教学、科研的能力,是本专科学术带头人。
7) 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科新理论、新技术,每年接受相应专业领域的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