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根据顾客需求,为顾客提供专业的治疗方案;
2、严格遵守《国家执业医师法》,并根据诊所的相关规定开展医生工作;
3、遵守医疗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出现差错事故,确保医疗质量;
4、参与制定医疗美容皮肤科相关制度,进行美容皮肤相关技术操作;
5、为诊所员工提供专业培训与技术指导;
6、与店长进行良好的配合,提高顾客满意度。
月休6天。
任职要求:
1、美容皮肤科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医师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皮肤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2、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的计算时间,应为连续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的实际时间。
3、具备医师执业资格中级证书(皮肤和性病或临床)在深圳市内注册执业。
4、具有激光美容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微激光美容技术。
5、熟练掌握现在流行的各种皮肤科操作的各类仪器,了解行业经营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