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接收各个来源的安全性报告,并将安全报告恰当分类并录入安全数据库中;
2. 对个例安全性报告进行处理,包括数据录入,对数据录入进行质量控制和ICSR的可报告性进行评估,提出质疑,递交和随访;
3.与合作公司、客户和经理充分交流病例报告的评价和处理进程;
4.查询或接收各方(包括监管机构、客户等)对ICSR的意见;
5.与其他部门合作开展一致性核对;
6.人员培训与带教;
7.视需要,执行其他职责。
任职要求:
1.医学、药学、流行病学、护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至少2 年以上年药物警戒相关工作经验;
3.熟悉NMPA、FDA、EMA、ICH 药物警戒相关法规要求及GCP 要求;
4.良好的沟通技巧、时间管理技巧和项目管理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