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审核委托生产质量控制过程中的物料检验、中间产品和成品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
2、审核受托方起草的质量标准、检验规程及基准空白检验记录。
3、负责检验结果OOS/OOT的原因调查、纠正预防措施的审核和监督实施及效果评价。
4、负责持续稳定性考察试验方案、记录和报告的审核。
5、负责审核委托检验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
6、负责首次及定期受托生产企业质量控制实验室及质量控制水平的现场审核。
7、负责审核检验方法学验证方案、记录和报告的审核,并监督验证实施过程。
8、指导受托方完成产品及物料检验分析方法学验证与确认。
任职要求
1、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药物分析、制药工程、中药学及相关专业;
2、工作经验要求:最近3年在制药行业,其中至少有2年以上药品检验工作,包括理化分析、仪器分析和微生物限度检验等;
3、综合要求:
1)熟悉药品检验工作及检验过程监控及数据管理。
2)能够熟练掌握药品检验过程中的取样、分样、样品的处理与转移、理化分析、仪器分析和微生物限度检查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3)能够熟练操作高效液相色谱仪、红外光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实验仪器。
4)参与过玻璃量器、检验仪器确认、检验方法学确认与验证。
5)熟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中国药典对质量控制实验室的要求和规定。
6)熟悉质量控制实验室数据管理软件系统、质量控制实验室计算机化系统及检验数据审计追踪审核。
7)适应长期出差,出差时间根据工作需要,连续出差时间2个月左右,出差地点:安徽滁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