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位职责:
(1)遵守护理岗位职责,开展护理门急诊预分诊、基础护理工作和急危重患者的护理、转诊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3)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团队工作,完成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4)参与学校各种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完成医院及护士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2.任职资格: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护理学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资格证者,以及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
(5)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