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位职责:
(1)遵守康复科岗位职责,开展社区患者的康复诊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运动康复、神经康复;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3)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团队工作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4)参与学校各种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完成医院及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任职资格: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临床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上岗证,能独立承担岗位基本任务,以及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有康复、理疗相关工作经验及岗位培训证者优先;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