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要求:
1. 学历:硕士及以上学历。
2. 职称:副高以上。
3. 相关任职:要求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相关待遇:
1. 薪资:固定薪资部分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起薪, 绩效部分根据科室每月实际收治情况结合医院绩效分配制度执行。
2. 餐补:每月有餐补;
3. 入编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者。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 并被医院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近五年内且在我院被聘任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期间有获得年度考核优秀者。
(3)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 并被医院聘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近五年内在我院累计 3 次获得年度考核优秀者; 在其他三级医院科室副主任以上职位工作 2 年以上的引进人才,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 被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取得 A+医院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引进人才,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并被医院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近五年内在我院累计 3 次获得年度考核优秀者; 在其他三级医院科室副主任以上职位工作 2 年以上的引进人才,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 被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取得 A+医院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引进人才,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
(5)技术型人才引进填补医院关键技术空白(国考四级手术且医院纳入技术发展规划, 或年度有效收入 200 万元以上)的: 经医院党委会决策引进的技术型人才, 在医院顺利开展相关技术, 经医务部新技术管理转为常规技术开展, 实际开展总例数达到既定目标(统计周期不低于 3 个月, 例数不少于 20)、 且完成带教 2 人以上被授权独立开展该技术的。
(6)在某一技术或管理领域成绩突出, 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符合通用技术集团高层次科技人才 C 级及以上人选; 获得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称号者; 获得成都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者。
(7)作为科室第一负责人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在我院组织完成市级及以上(省级/国家级等)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或升级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