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要求:
1. 学历:硕士及以上学历。
2. 年龄:45岁以内。
3. 职称:副高及以上
4. 相关任职:有三甲医院神经外科工作经验。
相关待遇:
1.薪资:年薪制, 具体薪资面议;
2.餐补:每月有餐补;
3.安家费:学科带头人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符合制度规定的有安家费, 具体为:
( 1) 临床一线医疗序列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愿意与医院签订 10 年服务期协议并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视情况给予安家费、 安家费标准一般为 10 万-20 万元, 具体由人才发展办公室拟定, 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发放。
( 2) 学科带头人安家费: 经医院决策引进学科带头人( 含副职),愿意与医院签订 10 年服务期协议并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视情况给予安家费, 具体由人才发展办公室拟定, 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发放。
( 3) 配偶及子女根据实际情况, 符合医院聘任条件的可予以安置, 无法解决子女就学
4、入编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者。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 并被医院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近五年内且在我院被聘任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期间有获得年度考核优秀者。
(3)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 并被医院聘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近五年内在我院累计 3 次获得年度考核优秀者; 在其他三级医院科室副主任以上职位工作 2 年以上的引进人才,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 被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取得 A+医院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引进人才,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并被医院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近五年内在我院累计 3 次获得年度考核优秀者; 在其他三级医院科室副主任以上职位工作 2 年以上的引进人才,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 被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取得 A+医院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引进人才,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
(5)技术型人才引进填补医院关键技术空白(国考四级手术且医院纳入技术发展规划, 或年度有效收入 200 万元以上)的: 经医院党委会决策引进的技术型人才, 在医院顺利开展相关技术, 经医务部新技术管理转为常规技术开展, 实际开展总例数达到既定目标(统计周期不低于 3 个月, 例数不少于 20)、 且完成带教 2 人以上被授权独立开展该技术的。
(6)在某一技术或管理领域成绩突出, 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符合通用技术集团高层次科技人才 C 级及以上人选; 获得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称号者; 获得成都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者。
(7)作为科室第一负责人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在我院组织完成市级及以上(省级/国家级等)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或升级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