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岗位职责 6.2.1对成品、原辅料、供应商小样、中间产品、半成品、稳定性考察等样品进行仪器检测工作。 6.2.2按批准的检验规程、质量标准及法定标准、管理规程、检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等要求开展检验工作。 6.2.3检验结果出现OOS/OOT时,立即向QC主管反馈检验信息,并配合偏差调查; 6.2.4完成各项工艺验证、设备验证、清洁验证、分析方法验证等检验工作; 6.2.5按要求填写检验记录、辅助记录、检验报告单。做到内容真实、清晰、完整,数据准确无误; 6.2.6按要求对对照品、剧毒品、试剂、玻璃仪器等请购、验收、登记、保管、使用; 6.2.7按要求配制各种试剂,并填写配制、使用记录; 6.2.8检验记录、辅助记录、检验报告单的复核工作; 6.2.9实验室清洁卫生工作,每次完成实验应对现场进行清洁、保证实验室整洁; 6.2.10所用仪器的年度校准或确认等工作; 6.2.11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6.1任职要求 6.1.1 大专及以上学历; 6.1.2 分析及相关专业; 6.1.3 1年以上相关仪器使用经验; 6.1.4 熟悉药品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办公和网络使用技能。